今天,《中国纪检监察报》刊发福建省厦门市委常委,市纪委书记、监委主任严志铭的署名文章《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》,现予以全文转载。
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
严志铭
厦门路桥集团纪委开展“清风护企”行动,在厦金大桥(厦门段)重点工程项目中联合参建单位,对项目进展、廉洁建设等方面开展“嵌入式”监督检查,现场召开会议进行问题反馈并开展廉洁教育。郑宇含 摄
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《决定》提出,深化国资国企改革,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,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,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,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,增强核心功能,提升核心竞争力。健全国资国企监督体系,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、完善现代企业治理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福建省厦门市对国资国企健康发展高度重视,多次围绕加强国资国企监督管理召开专题会议,市纪委监委实施“清风护企”工程,积极探索加强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建设的方法路径,推动管党治党内容全涵盖、对象全覆盖、责任全链条、制度全贯通,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。
厦门市属国有企业以占全省实体类国有企业三分之一的总资产,贡献了全省实体类国有企业超67%的营业收入和超43%的利润,在带动经济增长、保障社会运行、支撑城市发展战略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。市纪委监委以“清风护企”工程为抓手,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建设,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、落实重大战略任务、融入服务城市建设上做实做细政治监督,着力保障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。
坚持党的全面领导,“全链条”压实监督责任。厦门市委召开全市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,围绕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、加强党的建设、强化监督管理等重点任务,专题研究部署方案,定期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,有力促进管党治党责任落地落实。市纪委监委牵头市国资委、各国有企业制定任务清单,建立定期会商、交换意见、座谈交流等工作机制,对重点工作实施“清单化”管理、“项目化”督查,针对突出问题开展“一年一题”调研监督和“一企一单”专项整治,推动各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步落实。
坚持完善制度机制,“全覆盖”把准监督重点。围绕企业决策、物资采购、选人用人、招投标等权力集中、资金密集、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,推动出台加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相关意见、国有企业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、国有企业采购工作指导意见、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负面清单等多项规定,形成依靠制度管人、管事、管钱、管权的制度体系。积极探索重大项目监督模式,在推进厦门翔安国际机场建设过程中,建立“指挥部+属地纪委监委+国有企业纪委+专业监督员”的联合监督机制,出台立项审批核查、工程变更管理、履约评价办法等制度规范114项,实现了国有资本安全性和效益性的高度统一。加大跨境腐败治理力度,开展“利用境外项目佣金中介费牟取私利”专项整治,围绕进口采购、转口业务、出口销售等佣金项目,推动7家国有企业建立15项境外佣金管理内控制度规定,努力实现监督无死角、全覆盖。
坚持紧盯防控重点,“全周期”强化监督管理。注重预警预防,以调研式监督为抓手,采取“边调研边整改边治理”方式,及时洞察风险进行源头治理。注重事前规范,积极探索“嵌入式”监督,以关键岗位和业务流程等为重点,制定廉洁风险防控手册,构建“分岗查险、分险设防、分权制衡”防控机制。注重事中监控,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和问题提示函的作用,综合运用谈话、函询、提醒等方式,做到抓早抓小、防患未然;完善“智慧国资”大数据监管平台,建立风险岗位人员电子廉洁档案,推进“三重一大”决策、资金资产管理使用、关键岗位廉洁风险等线上实时监督。注重严查严处,分领域开展专项督查,建立风腐同查同治机制,深挖细查“靠企吃企”等腐败问题,精准惩治“影子公司”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。党的二十大以来,全市聚焦国企领域腐败问题,共立案135件153人,涉案金额3.44亿元,挽回经济损失3.64亿元。
坚持融合监督力量,“全系统”激发监督活力。健全“四项监督”统筹衔接、“审巡纪”融合监督和企业职能部门“1+X”联合监督等工作机制,建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,促进信息互通、力量联动、资源共享、成果共用,通过问题线索集体研判、监督重点联动推进、整改结果会商联审等工作方法,推动各类监督实现贯通协调、同频共振。统筹巡察机构、监督检查室、派驻纪检监督组、国有企业纪委“四责协同”做好巡察整改,制定巡察整改情况监督工作暂行办法,建立整改评估“回头看”机制,推动17家市属国有企业高标准落实市委国有资产管理专项巡察整改要求。加强异地投资监督管理,推动国贸控股集团打造城市协同监督平台,派出5个监督组轮流嵌入112家异地企业,建立定期会商、集体研判、专项报告、联合整改等机制,有效加强异地投资廉洁风险防控。
坚持监督治理并举,“全方位”提升监督效能。全面堵塞制度漏洞,市纪委监委围绕工程招投标、异地投资等风险领域,国资委围绕资产监管、权力运行等监督重点,各企业围绕投资决策、资金管理、选人用人等关键环节,共完善制度机制120余项。制定国有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相关意见,每年3月开展“廉洁文化建设月”活动,打造具有国企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。认真落实“三个区分开来”,明确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,对敢闯敢试干部免予追责,对受处分的干部做好回访工作、合理提出使用建议。扎实抓好以案促改促治,指导案发企业专题开展“清风行动”,常态化组织警示教育,严肃党内政治生活,建立逐级廉洁谈话等监督机制,不断净化国有企业政治生态。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,着力点是增强监督严肃性、协同性、有效性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在实践中准确把握这些原则要求,正确处理好“讲政治与讲效益”“强监督与促治理”“具体抓与统筹建”“原则性与灵活性”“严法纪与敢担当”这几对关系,推动监督体系建设与现代企业治理同向而行、相互促进。
必须把握好讲政治与讲效益的关系,提升监督体系的政治性。国有企业作为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,政治属性是根本属性,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。要科学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与企业经营发展的关系,立足厦门城市定位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,紧紧围绕推进综合改革试点、两岸融合发展和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等中心任务,在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和实现高质量发展上做实做细政治监督,推动国有企业统筹履行好政治、经济和社会责任。
必须把握好强监督与促治理的关系,提升监督体系的实效性。加强国有企业监督,必须不断健全依靠制度管人、管事、管钱、管权的长效机制。要坚持问题导向,坚持分类施策,“一企一单”抓问题整治,“一企一策”抓体系建设。要坚持一体推进“三不腐”,加强个案剖析与类案分析,深挖案件背后的思想根源、制度缺失和监管漏洞,既为企业改革发展清淤排障,又找准加强企业治理的突破口,把“监督之制”的制度优势转化为“监督之治”的治理效能。
必须把握好具体抓与统筹建的关系,提升监督体系的系统性。国有企业监督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,必须运用系统思维,抓好贯通融合。要准确把握各类监督特点优势,既注重抓专责监督,更注重抓融合监督,一体推进任务部署、工作会商、整改落实等工作;既注重压实监督责任,更注重打破监督壁垒,在人员选派、信息互通、成果共用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;既注重严格监督程序,更注重贯通监督机制,持续完善“室组企”“审巡纪”等联动监督机制,以系统集成、集约高效的高质量监督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。
必须把握好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,提升监督体系的时代性。监督工作没有一劳永逸的体系架构,只有准确把握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,及时调整斗争策略、创新工作方式,主动织密监督网络,才能做到既依法监督又善于监督。要紧跟企业改革发展方向,紧盯腐败问题隐形变异特征,在推动企业优化经济结构、转换增长动力、防范化解风险上,开展专题调研、推进专项整治、提升专业规范,切实做到企业发展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。
必须把握好严法纪与敢担当的关系,提升监督体系的激励性。对国有企业严明法纪、严格监督,目的不是要把企业管死、把人困住,而是要通过立规矩、正风气,营造健康积极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。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是内在统一的,要把宽严相济、严管厚爱要求贯穿监督体系建设始终,准确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坚持精准定性量纪执法,既用监督加压又用信任加力,既严肃惩治腐败又激励担当作为,努力形成干部敢为、地方敢闯、企业敢干、群众敢首创的良好氛围。
来源 | 中国纪检监察报(2025年2月20日)